北京市丰台区劳动技术教育中心多功能厅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03月21日 15:4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多功能厅改造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技术教育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3月21日 15: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3月21日 13:53??至??2017年03月28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4月1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03.674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鹏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3509799-861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技术教育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四区七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010-8768144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蒋鹏飞 010-63509799-861 | ||
附件: | |||
附件1 |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技术教育中心多功能厅改造招标公告扫描件.pdf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劳动技术教育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多功能厅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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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多功能厅改造
项目编号:HCZB-2017-ZB1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鹏飞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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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劳动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四区七号楼
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8768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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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鹏飞 010-63509799-86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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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多功能厅改造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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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5.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5.4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5.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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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3.674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1日 13:53?至?2017年03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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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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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本项目要求的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法人签字盖章、写明项目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简称B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
(8)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9)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最近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加盖公章);
(11)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10日内其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清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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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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