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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涉案车辆停车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涉案车辆停车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03月27日 17: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涉案车辆停车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17年03月27日 17: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3月27日 09:00??至??2017年04月0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20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4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03室
预算金额 ¥1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凌
项目联系电话 010-63509799-861
采购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何芳 010-82785803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凌 010-63509799-861
附件:
附件1 涉案车辆停车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涉案车辆停车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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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涉案车辆停车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7-ZB1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凌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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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

联系方式:何芳 010-8278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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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凌 010-63509799-86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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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为六个包,分别由海淀区各停车管理单位提供场地对涉案车辆进行为期一年的停放、保管及拖运服务及管理,具体的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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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实施电子收费的信息化应用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停车场(库)管理团队及完整的管理组织体系;(3)具有投保停车场公共责任险的能力;(4)具备渣土运输类大型车辆停放、保管能力;(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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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7日 09:00?至?2017年04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20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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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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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补充事宜

三、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加盖公章)。

1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20室

1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1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17日09时30分

13.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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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实施电子收费的信息化应用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停车场(库)管理团队及完整的管理组织体系;

(3)具有投保停车场公共责任险的能力;

(4)具备渣土运输类大型车辆停放、保管能力;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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