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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北京市宣武师范学校附属第一小学多功能厅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宣武师范学校附属第一小学多功能厅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07月06日 18: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市宣武师范学校附属第一小学多功能厅设备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北京市宣武师范学校附属第一小学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17年07月06日 18: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06日 09:00??至??2017年07月13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牛顿办公区411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3会议室
预算金额 ¥1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鹏飞
项目联系电话 010-88454060-803
采购单位 北京市宣武师范学校附属第一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63521756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88454060-803 蒋鹏飞
附件:
附件1 北京市宣武师范学校附属第一小学多功能厅设备项目招标公告.doc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宣武师范学校附属第一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宣武师范学校附属第一小学多功能厅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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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市宣武师范学校附属第一小学多功能厅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7-ZB4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鹏飞

项目联系电话:010-884540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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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宣武师范学校附属第一小学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26号

联系方式:010-6352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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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88454060-803 蒋鹏飞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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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北京市宣武师范学校附属第一小学多功能厅设备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多功能厅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数量: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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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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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6日 09:00?至?2017年07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牛顿办公区41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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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3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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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法人签字盖章、写明项目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提供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10日内其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8)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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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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