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医院门诊楼3子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08月21日 18:3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淀医院门诊楼3子项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医院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1日 18:3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22日 09:00??至??2017年08月28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牛顿办公区4层411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1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6室 | ||
预算金额 | ¥332.58589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8454060-805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帅 010-625212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波 010-88454060-805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淀医院门诊楼3子项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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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海淀医院门诊楼3子项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CZB-2017-ZB43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波
项目联系电话: 010-884540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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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9号
联系方式:张帅 010-625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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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波 010-88454060-8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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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范围:海淀医院门诊楼3子项改造工程的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装饰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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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10)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1)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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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2.5858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2日 09:00?至?2017年08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牛顿办公区4层41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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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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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补充事宜
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持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企业需持企业进京《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法人签字并盖章、写明项目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
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加盖公章);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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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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