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警察学院图书馆纸质图书及报刊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11月07日 16:1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警察学院图书馆纸质图书及报刊项目 | ||
品目 | 货物/图书和档案/图书/普通图书/书籍、课本,货物/图书和档案/图书/普通期刊/其他普通期刊,货物/图书和档案/图书/普通期刊/月刊,货物/图书和档案/图书/普通期刊/周刊,货物/图书和档案/图书/普通期刊/日刊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1月07日 16: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1月06日 09:30??至??2017年11月13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27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3室 | ||
预算金额 | ¥10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姚钰春、姚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3509799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652232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63509799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doc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警察学院图书馆纸质图书及报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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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警察学院图书馆纸质图书及报刊项目
项目编号:XM-00000061021711063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钰春、姚冲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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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联系方式:010-6522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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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350979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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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要求:纸质图书及报刊采购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106万(批复编号:XM-0000006102171106305)
包号 | 分包名称 | 预算 (单位:万元) | 是否允许采购产品 | 备注 |
第一包 | 中文图书 | 74 | 否 | ? |
第二包 | 外文图书 | 20 | 是 | ? |
第三包 | 中文报刊 | 10 | 否 | ? |
第四包 | 外文期刊 | 2 | 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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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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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9:30?至?2017年11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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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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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
1)资格证明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并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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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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